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 云南凤庆:林下育“蜂”宝 筑稳“致富巢”
- 11个项目集中亮相!侨界科创力量精准对接云南市场
- 云南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实现“三连A”
- 中老铁路泼水节迎客流高峰 入境旅客同比增长超26%
- 云南凤庆:特色产业奏响春日经济“交响乐”
- 澄江蓝莓点燃乡村振兴“蓝色引擎”
- 湄公河旅游三十年:一部写在绿水青山间的中国生态文旅实践样本
- 【云新发布】保安全护营商 云南边检全力服务沿边产业园区发展
- 招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助力德宏与川渝经贸融合
- 滇中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联系我们
邮箱:
手机:
电话: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新闻动态
云南省出台《措施》指导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至少配建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30点击:
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指导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至少配建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导我省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措施》要求,今年6月30日前,由省体育局牵头,多部门配合开展健身场地设施调查统计,梳理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覆盖“空白点”,分析评估全省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并于9月30日前,编制云南省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同时,新建、改造健身设施项目应统筹考虑公共卫生、消防安全、应急避难(险)需要,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在河道湖泊库塘等水域沿岸、滩地和主题公园、城市道路、普通公路沿线建设健身步道或其他体育设施。
此外,新建住宅小区,至少配建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遴选学校体育场地(馆)对社会开放试点学校,力争到2025年实现有条件的学校全部对社会开放。(记者 闵楠)
新闻资讯
-
2026-11-04云南凤庆:林下育“蜂”宝 筑稳“致富巢”
-
2026-11-0411个项目集中亮相!侨界科创力量精准对接云南市场
-
2026-11-04云南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实现“三连A”
-
2026-11-04中老铁路泼水节迎客流高峰 入境旅客同比增长超26%
-
2026-11-04云南凤庆:特色产业奏响春日经济“交响乐”
-
2026-11-04澄江蓝莓点燃乡村振兴“蓝色引擎”
相关产品
